内蒙古银行即将迎来董事长和一位副行长。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任免公告显示,提名刘丰为内蒙古银行董事长,同时免去刘丰内蒙古银行行长职务;提名刘新平为内蒙古银行副行长。
刘丰银行从业经验丰富
公开资料显示,刘丰出生于1972年,1995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并先后在工行、交行、招行履职,曾任工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监察室副主任、招行呼和浩特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交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2017年至2020年期间,刘丰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后又在2020年12月被调任为内蒙古银行行长、董事。今年3月,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于学忠被调任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后,刘丰便被选举担任内蒙古银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彼时,内蒙古银行方面表示,刘丰任职资格核准前,代为履行本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同一时间段,刘丰还曾率队与自治区科技厅方面围绕金融科技合作开展座谈。刘丰在会议上还提出要将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引进、科技型企业培育等科技创新工作为靶向,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提供金融支持。
此轮人事任命中还有即将担任内蒙古银行副行长的刘新平。据公开资料显示,刘新平出生于1979年,自1998年进入当地发展改革委系统,现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两任原董事长先后被判刑 银行业进入正在生态建设年
值得关注的是,担任过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的姚永平、杨成林先后被判刑。201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处死缓,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并赔偿国家70万元人民币,追缴所有的脏款,脏物;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10万元。
今年以来,内蒙古银行业以自治区党委“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为契机,启动了“政治生态建设年”。
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全行持牌机构151家,覆盖自治区8个盟市,同时还在内蒙古和广东、江苏、河北、山东、山西、辽宁、吉林、贵州9省区主发起设立31家村镇银行,成为服务“三农三牧”和小微企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内蒙古银行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 2021 年末,内蒙古银行的资产总额1412.46亿元,负债总额1346.88亿元,所有者权益65.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18.8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60.75亿元。
综合自内蒙古银行官网等